贵价“救命药”竟是蜂蜜制品!有患者服后致病情严重……
安宫牛黄丸是传统的中成药,也是处方药,可用于治疗高热惊厥、中风昏迷等病症。记者调查发现,在多个电商平台上,有不少商家在售“安宫牛磺丸”,这里的“磺”不是“黄色”的黄。
实际上这款商品根本不是药品而是蜂蜜制品,根本没有治疗作用。
蜂蜜制品怎么能当药卖?
到底是谁在生产、谁在销售?
直播推荐天花乱坠
患者误服血糖飙升
程先生今年63岁,患有多种慢性病,在医生的建议下,开始服用安宫牛黄丸。他一直吃的是北京同仁堂的安宫牛黄丸,一粒260块钱。
去年10月,他在网上搜索发现,某电商平台的主页面在推荐99元6粒的乐显扬“百年安宫牛磺丸”。和正品名称相比,“磺”是石字旁。程先生购买两盒吃了一阵子,病情严重到住进医院。
程先生提供的住院证明显示,他患有脑梗死后遗症、高血压病3级,2型糖尿病。他告诉记者,所谓的“安宫牛磺丸”,产品类别是蜂产品制品,原料表里的蜂蜜添加量≥60%,还有牛磺酸、人工种植人参、黑枣、猴头菇等。医生开的药里包括降糖药,他本来控制血糖范围在6-7mmol/L,吃过“安宫牛磺丸”以后血糖迅速升到28mmol/L,于是他开始投诉。
出院后,程先生先是向平台反映卖家“广东省星辰共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售卖假药,之后商家办理了退款,程先生拿回198元。
随后,他又向这家企业所在的广东梅州市梅县区反映,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企业所在的梅县区程江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解释,他们去企业注册地查看后,发现这家公司根本不存在。
截至记者发稿,该商家还在进行直播销售。
△商家在直播中宣传各种功效
此类拿着食品批文的所谓“安宫牛磺丸”产品在多个电商也有销售,多用“老年人家中常备”等宣传用语,也有的在商品页面写明了是“食品”却依然在宣传医疗功效。
记者实地走访生产厂家
扯出错综复杂产业链
在广东省星辰共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商品页面,记者看到,这一产品已拼7864包,有1522条评价。所谓“安宫牛磺丸”由江西国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同仁堂创始人乐显扬名字命名的所谓“北京乐显扬中医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持。
记者根据公司地址,在江西省樟树市找到了生产厂家江西国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包装车间,还看到了同类型产品不同的包装,有的“安宫牛磺丸”由“江西国光药业”生产,由所谓“同仁堂(广东)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技术与合作,还有的叫“乐显扬百年安宫丸”,无一例外都是蜂蜜制品。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江西国光”“江西国辉”两家企业,都是由“江西国炜健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其高管刘小燕又是北京乐显扬中医研究院的法人代表。
记者来到这家“乐显扬中医研究院”在北京大兴区的注册地址,并未实地找到该研究院。写字楼内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本没见过这家所谓的研究院。
记者查询商标信息网发现,这些产品无论是乐显扬牌,还是石字旁的所谓“安宫牛磺丸”,注册商标的尝试都已经被驳回。江西国光药业一位负责产品营销的经理表示,公司的产品是食品,按理说不能宣传任何功效,但网上的直播宣传,他们管不了。
实地走访江西国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后,记者了解到,他们生产的所谓“安宫牛磺丸”主要的销售渠道都在网上,公司可为各种直播销售商提供代发货服务,出货价(含运费)为每盒35元,而市场售价基本要卖到每盒99元。
实则是食品,用的却是药品名称,这一情况其实早在2007年,原卫生部就发布公告,要求严禁食品借用已经批准的药品名称,夸大功效并擅自添加禁用物品。
广告法第17条也要求,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食品安全法第73条也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于制造、宣传、销售
所谓的“安宫牛磺丸”
市场监管部门将如何行动?
持续关注
来源:央视网、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责编:朱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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